將近8年前(2003)我來到高雄,有件事情總是令我很生氣很看不慣的,這麼多年來一直沒有改變。
我真看不慣南部民眾那種對於救護車、消防車鳴笛充耳不聞、搶道、不願閃邊的情形而感到氣憤, 和國外那種遠遠聽到鳴笛民眾躲的躲、閃的閃, 如同背後有隻大怪獸要吞噬民眾似的惶恐般逃出車道, 簡直是天壤之別。
好幾次因為超人叔叔閃得不夠快,躲得不夠遠, 慢條斯里的動作讓我大動肝火和他大吵一架。
這一切…我發現…因為[中指蕭]而有了改變。
現在民眾們聽到鳴笛願意移動了,願意讓道了,願意閃邊挪出空間了。
我終於忍不住告訴超人叔叔: “[中指蕭]事件其實對於這個社會是有[貢獻]的。”
若不是因為他被社會大眾媒體輿論公幹的這麼悽慘,我想 個性一向皮皮的台灣民眾仍然是固守[本位主義],[老子我方便高興就好]的態度是不會修整的。
我家的[恩恩]對於消防車的鳴笛是最敏感的,遠遠的聽到聲音她會快速移動她的小短腿趕緊找到聲音來源的方向,兩眼盯著消防車從她面前經過,並且還會引吭呼叫幫助消防車鳴笛。
這天前往公園散步時一陣鳴笛由遠而近,若注意聽的話,還可以聽見背景有[恩恩]幫忙消防車鳴笛開道狼嗥聲喔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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