搬至汐止,訂閱的報紙也改了送報地點。
可是。。。出現了[怪客]鄰居。。。報紙若我們在中午過後還沒有拿取,傍晚再去拿的時候,報紙便消失了。
連著好幾天都是這樣的情況。 非得逼著我趕在中午前衝忙下樓,超人叔叔晚上回家才有報紙可以看。
一天、兩天、三天。。。這個情形一直持續著。。。
我心裡十分不友善地滴咕著:[以前高雄的鄰居很多都是勞工階級的,也沒有這麼不守規矩的,北部的居民怎麼反而道德觀念這麼薄弱??]
覺得這樣下去實在是不行。。。於是貼了個友善告示:
親愛的鄰居,
若您有想要 “借閱”報紙,請於下班時間以前歸還並放置於信箱當中。 我們樂於分享,但也請尊重訂報人的閱讀權利。
謝謝您的配合。
我的態度是,一份報紙乘載許多的訊息,能讓更多人閱讀是絕對的好事,但付錢的是我,好歹也尊重我下咩。
But…因為要求鄰居歸還報紙,所以鄰居這幾天都沒再借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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