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莫早上11點多,正忙著一通接著一通講手機,小花打電話給我,這個時候打電話肯定有大問題。
媽媽: [幹嘛?]
小花: [媽媽,妳晚上有沒有空?] 語氣十分鎮定。
媽媽: [有啊,幹嘛?]
小花: [帶我去驗傷,同學打我我要告他。] 鎮定的口氣裡頭多了篤定。
** 製造麻煩的主角 ** |
等小花回來聽了他的版本,再比照教官打來的關切電話,晚上加上一通級任導師的報告電話,我大概兜出來實際狀況。 等我理出個頭緒,我與超人叔叔討論之後,覺得這小子把事情想得太簡單,但是我們不想讓他認為,Jack出事我們兩個都跳出來處理還鬧上法庭,而他的事情就草率了事……所以雖然學校遠了些,我們還是得跑一趟,雖然我真的覺得 “這種鳥事哪裡值得我花時間去見教官 & 老師。”
不過是兩個同班同學意見不合動作大了點,稍微擦破皮而已就以為事情很大條…
我先探出對方家長很明理也很有誠意解決,那麼一切事情好辦,我們先和對方家長私底下喬好結論,一起對付學校的教官、主任。 對方家長因為兒子明年準備要當樂隊隊長,要是被記了甚麼不良紀錄……可能不太好看,我提出了這關鍵點,對方的媽媽真的很緊張……唉啊! 我和超人叔叔一點兒都不擔心,還覺得,男生不打架還算是男生嗎? 這種年紀的孩子誰不血氣方剛啊。
既然雙方家長都喬好了,隔天到教官室開會就輕鬆多了,超人叔叔說了幾個政治笑話,逗得生活輔導組主任、主任教官哈哈大笑……剩下的就大事化小了啊。
兩位主角都還蠻配合的,也許心裡頭還互相幹譙,不過超人叔叔叫他們跟師長謝謝,他們也跟著一個口令一個動作,看得我這家長差點笑出來。
唉啊! 能有甚麼事情? 就兩個笨蛋年輕人自己以為把事情搞大很偉大,結果兩敗俱傷,業績都被教官撿去做了……笨笨笨啊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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